第1597章 自治改革-《寒门仕途》

     book chapter list       林方政点了点头:“嗯,那就以53岁划线,包括53岁在内,凡是大于这个年龄的,无条件退线!两个都超线,就留年轻的。两个都没超,就留年纪大的。”

      “小慎建议所有正科包括乡镇在内,都一刀切退线。我在想,既然乡镇和有些县直单位没涉改,是不是先不动?一下子调整范围太大,不太好弄。”吴华行说。

      “不。”林方政予以了否定,“一视同仁,全部调整!空出来的位置,由县委统一安排!”

      “好吧,那我们尽快拿出一个调整名单出来。”

      “嗯。这一轮暂时不提拔干部,空出来的乡镇正科位置,从涉改单位中选派。比方说某些单位合并,几个都没超线,但年轻的要让位,那就安排他们先去乡镇。这样一来,应该就能把位置补得差不多了,还剩下位置或者还剩人,再单独安排。这个,你们组织部去酝酿。”

      “这里面有个情况,昨天开始统计平均年龄的时候,就有一些县领导来过问了。”

      “呵呵。”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情况了。县里这些个局长,哪个不是沾亲带故有关系的。每次人事调整,都是一场争锋和博弈。

      林方政说:“推荐就推荐吧,你们把好关,要真的还能干事,关照一下也无所谓。但是,原则不能变。在涉改单位之中,必须按规矩办!”

      “好。”

      “嗯……另外说个事情。县里开展创收整治的事情,我已经跟定平书记汇报了,他非常赞同。为了做好这项工作,财政局是关键一环。所以,这方面的人选,你们组织部要认真考虑一下。”

      有些话不用说太明白,官场中人自然能听明白。吴华行要是听不明白,那这个组织部长也就没必要当了。

      “好。”随着吴华行一个点头,段杰的财政局长位置算是到头了。

      “那行,接下来我们讨论一下文冠书记所说的体制机制突破是什么意思。”林方政灭掉香烟,喝了一口茶。

      他接着说:“这两天我也一直在思考。体制机制改革,可以做的事情很多。但有些容易犯政治错误,我们肯定不能干。那他究竟是指的什么呢,又或者说,是想在朗新搞一块什么样的试验田?于是我就请教了一下省委编办。他们给我提供了一个思路,哎,我觉得还可以。”

      “去年4月,文冠书记在常委会上听取基层治理工作汇报后说了一个事情。大概内容就是说,目前我们村居委群众自治组织很畸形,基本成了财政供养的正规军。基本上所有地方都在以误工补贴的名义给村居委的工作人员发工资。这是很不对的,丧失了群众自治组织的基本属性。”

      “所以我想,文冠书记指的应该就是这个内容,需要我们在这个上面改革突破一下!”

      其实,傅玉泽在跟林方政提到这件事的时候,林方政就已经有过心思。只是当时觉得这个上面动手术,风险程度太高,短期内容易激起反对,长期看弄不好会动摇党的基层政权稳定。所以就搁置在一旁,谁也没提。现在胡文冠已经暗暗指出了这件事,那就不得不硬着头皮干了。

      至于怎么干,林方政这两天也不是没有思考,有了一个大概的思路。

      所以当吴华行惊奇村居委如何改革的时候,林方政给出了几条意见。

      这几条意见,一条比一条魄力大,让几人瞠目结舌。

      第一,所有村居委干部,包括社区书记在内,凡是有事业编制的,一律取消!凡是与政府直接签订合同的,根据合同情况,能解除的一律解除,不能解除的,一律不再续签。通过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,到期后按比例续签,续签比例不超过50%。

      第二,取消所有村居委干部的定额补贴,严禁以补贴之名,行工资供养之实。所有补贴都要严格按照规定,推行申报制。每笔补贴都要有具体工作名目,各街道、乡镇是审核单位,书记是责任人。凡是经调查不符合规定的,一律问责!

      第三,充分照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。凡是在任的村居委任书记、主任累计任职达6年以上的,且民主投票满意率在85%以上的,在街道、乡镇领导班子空缺时,可按照法定程序优先选拔进入领导班子。该优先级属于强制性,在没有其他政策明确限制其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,必须予以安排!当然,也不是每次都这么干,要均衡一下,原则上提拔两次领导班子时,要启动照顾村居委书记、主任一次。

      第四,推行“青苗下乡计划”。所有县直单位、街道、乡镇,包括正科级事业单位在内,凡是新提副科实职的,一律先驻村工作两年,期间保留其副科职务。期间考核由全体村民、居民民主投票、村居委投票和所属街道、乡镇书记打分三部分组成,其中村民居民民主投票分数占比不低于50%,得分低于80分的,视为不合格,免去其副科职务。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,暂时没有新提副科的,暂时由各街道、乡镇派遣副主任、副乡镇长驻村,考核办法一致,不合格的一律免职!

      以上四点,拆开分析,确实是精准施策,而且形成了一套“组合拳”,前前后后都有所考虑了。

      第一条和第二条,是基本的改革思路,落实的也是胡文冠的指示。要的就是从根源上清除村居委干部吃财政饭的现象,并且有序清退部分村居委编外聘请人员过多的情况。同时通过禁令,尽量杜绝滥发补贴的问题。

      第三条和第四条则是兜底保障。第三条保障的是村居委干部的权益,既然给不了钱,那就要尽量在前途上予以倾斜照顾了。择优包含村书记在内的“五类人员”进乡镇领导班子,是国家的一项政策,而林方政则适当扩大的范围、细化的标准。要知道,这些能当村居委书记的人,就没有乳臭未干的小伙子,几乎都是当地群众中颇有威信的中老年。能解决公务员身份并任副科级干部,他们自然会乐意。揪住了村居委书记主任这个领头的关键少数,也就能尽量带动村居委其他干部的整体工作了。.